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 20249月27日

生效日期: 20249月27日

欢迎您使用由北京优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音”)提供的自服务亦称优音自服务”服务。在您接受本服务条款或使用优音自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全部内容(其中的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以及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将会以加粗等形式提示重点关注)。如果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如您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您在获得足够授权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如对本服务协议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北京优音官网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北京优音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不接受本服务协议条款,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北京优音对条款内容的解释与说明,请不要注册、订阅、开通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

一、服务协议的确认

1.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条款正文、本服务条款明确援引的其他协议/政策、北京优音已经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服务条款/说明/公告/标准(如有,以下统称为“服务规则”),以及您确认同意订阅的服务的页面。所有内容为本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如您选择以页面确认或其他任何方式明示或默示表示接受本服务协议,或您以注册、开通等方式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即表示您与北京优音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行为都应当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除另有明确约定外,如您与北京优音另行签署电子签章合同或纸质盖章合同的,相关文本与本服务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电子签名或纸质盖章文本为准。

1.3 本服务协议如由于业务发展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修订的,北京优音将在北京优音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平台公布修订版本,您可前往查阅最新版条款内容。在北京优音修改上述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您可以选择终止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您继续使用的行为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二、帐号的注册与使用

2.1 您可以浏览北京优音网站上的产品或服务介绍,如您希望试用、订阅优音自服务服务,您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帐号名称密码、联系方式、提交供实名认证的资料、订阅产品信息。您注册登录的帐号是北京优音确认您身份的唯一依据。

2.2您确认您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对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提供的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您在您的监护人的陪同下或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后阅读本协议,北京优音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要求您承担责任时,有权向您和/或您的监护人、授权人追偿。

2.3 您在登录优音自服务帐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社会公序良俗和信息真实性等,不得在优音自服务帐号中出现不实、违法和不良信息。且您保证在使用帐号时,不得有以下情形:

2.3.1 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3.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3.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2.3.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2.3.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3.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3.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3.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3.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3.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4 请您妥善保存有关帐号和密码,且应对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行为负责。如因您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帐号、与他人共用、自己泄露等)或您所用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产品感染计算机病毒或木马,而导致帐号密码/数据信息泄漏、遗失或其他损失后果将由您自行负责与承担。

2.5 北京优音有权对您提交的账号注册资料进行审查,若发现或者收到举报确认注册资料存在不准确、不真实或含有违法、不良信息,北京优音有权不予批准注册,并保留终止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权利。若您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注册或账号注册资料存在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北京优音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其他机构或他人名义注册账号名称的,北京优音有权注销该账号,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2.6 若您发现自身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登录、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通知北京优音北京优音将按照本服务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订阅服务的开通

3.1 您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通过北京优音官网选择订阅所需服务,您如需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可以通过北京优音官网公布的方式与北京优音联系或预留您的联系方式,北京优音可根据实际合作需要,与您另行接洽并签订纸质版盖章合同。

3.2 您需在订单提交或签订合同后及时完成支付。部分服务可能有时间限制或者活动数量等限制等,订单提交或签订合同后,若发生您未及时付款、或付款期间出现数量不足或已达到限量等情况的,您将可能无法使用相关服务。

四、订阅服务的使用规则

4.1 您有权选择并获得北京优音提供的优音自服务服务、售后服务和相关技术支持。除非另有证据表明,北京优音储存在其服务器上的数据是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唯一有效证据。若您使用的是具有收费内容的优音自服务服务,应按照北京优音官网的页面提示及本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2 您应当按照北京优音官网或相关合同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确定的操作指引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对于您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北京优音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您应当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限保留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应用产品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您应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

4.4 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服务规则,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同时,您不得利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实施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也不得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提供便利:

4.4.1 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4.4.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4.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4.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4.4.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4.4.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4.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4.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4.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4.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4.11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4.4.12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4.4.13 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的;

4.4.14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4.4.15 实施任何违背互联网信息管理“七条底线”的行为的;

4.4.16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4.5 您不得利用优音自服务服务进行侵害北京优音或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4.5.1 不得修改、翻译、出版、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优音自服务服务或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发现优音自服务服务的任何源代码;

4.5.2 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优音自服务服务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北京优音系统安全的行为;

4.5.3 未经北京优音的另行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提供本服务条款项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转售、转租或转赠优音自服务服务;

4.5.4 不应进行其他超出北京优音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北京优音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4.5.5 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优音自服务服务相关软件、代码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私服、外挂等;

4.5.6 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钓鱼、计算机病毒、木马、恶意代码等方式,对网站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4.5.7 不得自行提供、发布、上传和处理任何未经权利人合法授权或违反适用法律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文字、图像、电子文档、音频视频等其他数据;

4.5.8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优音自服务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任何部分、功能的政策运行。

4.6 如您通过优音自服务服务进行经营或者非经营性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应当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如您未办理必要审批而开展此类业务的,北京优音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7 您知悉并理解,北京优音有权在优音自服务服务过程中或经过优音自服务服务向您投放各种广告和宣传信息。

4.8 对于您利用优音自服务服务所发布、传输、存储的信息,北京优音保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通讯的信息进行关键词过滤的权利,如发现您发送内容明确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北京优音有权做出包括但不限于劝阻、拦截、直至向有关公安部门举报等行为。

4.9 北京优音自行或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对您提供的应用产品及内容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审查、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等。如果发现您的应用产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您提供的应用产品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含有对其他第三方的广告信息等内容,或其他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北京优音有权不向您提供服务;已提供服务的,北京优音有权立即停止继续向您提供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是,该项约定不视为北京优音对您提供的应用产品提供合法性担保,您应自行对应用产品提供保证,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4.10 若北京优音发现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应用产品出现请求异常的,存在遭受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网络攻击的可能的,为维护您的应用产品及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安全与稳定,北京优音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您的应用产品采取限制流量、中止服务等紧急措施,并通知您。

4.11 如您违反本服务条款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论系北京优音自行发现或根据主管部门的信息、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等发现,北京优音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4.11.1 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相关内容,或直接删除、屏蔽、断开相关内容;

4.11.2 立即限制、暂停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冻结、取消您的账号的使用权限、收回全部服务资源等;

4.11.3 您未使用的费用将直接作为违约金归北京优音所有,前述违约金不足弥补北京优音损失的,有权要求您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11.4 终止对您提供优音自服务服务,并且不退还您未使用的费用;

4.11.5 依法追究您的其他责任。

五、优音自服务的服务费用

5.1 优音自服务服务的计费方式及价格等信息,以优音自服务各具体服务项目网页公布或与您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计费和价格信息为准。您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照网站列明约定的价格进行支付或按照双方另行商定的价格订立合同、进行支付。

5.2 在登录北京优音网站或其他官方平台后,您可以通过管理后台进行查看账户信息、提交订单、开通、中止或终止服务项目、充值及查看账单等操作。对于先充值后使用的服务,您应保持账户余额充足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

5.3 为保证服务及时开通或持续提供,您应当遵守本服务协议及您使用的具体服务项目的服务规则并及时缴纳费用。在您提交订单或签订合同并在付费后方可享受优音自服务服务。

5.4 除非另有约定,您如需就支付的费用开具发票的,需通过向客服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要求或以与您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开具发票。发票信息和寄送信息以您提供的信息为准,由于信息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5 服务期临近届满且双方达成一致需要继续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您应至少在服务期满前30日完成续费款项的支付。如续费时北京优音优音自服务服务名称、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最新的产品/服务名称、价格进行续费。如您没有在约定的期间内完成续费支付的,北京优音将在服务期满后180日内保留您的使用数据,您应当自行对数据进行备份或导出,北京优音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没有在此期间内完成续费款项的支付,则北京优音有权删除您的使用数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6 优音自服务服务费用为按年顺延计费。如服务期未满您要求结束服务的,您可以联系官网客服进行处理。若您在服务期内需要额外增购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则增购部分的服务到期日及服务费用以您提交订单或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5.7 北京优音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或终止服务的权利;并且保留对您逾期支付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8 北京优音会定期或不定期推出优惠活动或政策,例如:一次性订购满一定期限或服务量,赠送一定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期限或提供直接折扣、发放免费代金券,特定节日特价/折扣,推荐码优惠等等形式;您充分了解优音自服务的所有赠送服务项目和涉及价格的活动均为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和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费用、不可兑换现金。如赠送优音自服务账户充值额的,需在实际支付部分消耗完毕后再消耗赠送部分。

5.9 您理解并同意,针对特定期限或数量的产品配置的优惠服务资源将不支持退订,如包年或包量优惠套餐,您需一次性使用,若您需退订已购买的优惠服务资源,您已经缴纳未消耗的费用将不予退还。若本服务条款与双方其他约定或优音自服务服务规则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5.10 您理解并同意以下其他与费用相关的规则:

5.10.1 您如果通过支付预付款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预付款对应的服务有效期为付款后的12个自然月,除本服务条款另有约定外。若预付款不足抵扣或消耗完毕时,您应及时支付。针对需预付款用的具体服务项目,您的预付款已不足以抵扣当次结算应付服务费用的,北京优音有权在不足抵扣之日起,暂停向您提供优音自服务的服务,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10.2 优音自服务智能云客服呼叫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版/企业版/专业版/呼叫中心版等)产生的通话费用由您与电信运营商自行结算,或者您需要另行购买语音资源包/语音预充值费用;

5.10.3 优音自服务短信产品,产生的短信费用由您与电信运营商自行结算,或者您需要另行购买短信资源包/短信预充值费用;

5.10.4 优音自服务语音资源(话费),该服务内容由电信运营商提供,号码由电信运营商分配,优音自服务不支持选号;优音自服务仅作为渠道仅提供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产生的通话费用由您与电信运营商自行结算,或者您需要另行购买语音资源包/语音预充值费用;

5.10.5 其他与费用相关的规则,以您提交订单或签订的合同的约定为准。

六、订阅服务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6.1 北京优音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优音自服务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北京优音可能会增加或删除部分功能或服务,也可能根据自身商业决策等原因暂停或彻底终止全部功能或服务,但北京优音将提前 30 天在北京优音网站或其他官方平台的适当位置公告重大变更的内容。您理解并同意,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北京优音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数据的义务。

6.2 如有上述终止优音自服务服务的情形发生,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北京优音有权不经您申请并直接为您办理退款,并对应清空您在优音自服务账户内的余额、充值额、代金券等。前述退款的范围不包括您根据优惠折扣所获得的额外赠送费用。

6.3 如您继续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上述变更。如您不接受上述变更,您有权停止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如您选择停止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北京优音将与您进行结算,并且您应将业务数据迁出。

6.4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北京优音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违反本服务条款内容或北京优音不时公布的使用规则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等),则北京优音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不退还您已支付的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责任承担与限制

7.1 优音自服务服务承诺及服务不可用的补偿标准以优音自服务各具体服务项目网页公布的服务等级协议或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北京优音所提供的优音自服务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标准的,应当按服务等级协议或者双方另行的其他约定的方式给予您补偿。

7.2 因您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若给北京优音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7.3 您未按本服务条款或双方其他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北京优音除有权拒绝开通服务或无需另行通知而中止、终止服务外,还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7.3.1 要求您依约定支付应付费用,并应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北京优音支付违约金。若您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北京优音有权无需另行通知您即可单方解除服务协议;

7.3.2 如您的账户有未消耗的现金余额的,则北京优音有权无需另行通知您,而直接将您账户的现金余额用于抵扣拖欠款项和违约金;

7.3.3 删除您基于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而存储或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和数据。

7.4 在任何情况下,对您因使用或不能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所产生的任何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害及损失,包括预期利润的丧失、机会损失、声誉/商誉损害、贸易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等,北京优音不承担责任。 

7.5 在任何情况下,北京优音的最大赔偿责任不超过您订购服务对应之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若本服务条款与双方其他约定或优音自服务服务规则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

8.1 北京优音不保证优音自服务服务毫无瑕疵,您同意:即使北京优音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北京优音违约。北京优音对您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

8.2 您理解并同意,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可能会影响第三方软件、应用程序或第三方服务的可用性。北京优音不保证优音自服务服务将兼容任何第三方软件或者第三方服务。北京优音不提供与任何开源软件有关的或优音自服务服务中可能使用的、集成的或与共同提供的第三方技术有关的任何保证。您同意只向第三方寻求有关第三方技术的全部保证。您知悉并理解,由此发生的服务不可用导致的任何损失,北京优音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优音自服务服务不适用于服务出现故障或时间延误、或所提供的内容、数据或信息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时,可能会导致人身伤亡、国家安全受损或严重的环境损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核能设施、飞机导航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生命维持设备或者任何武器系统。您知悉并理解,您购买优音自服务服务将不会用于前述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系统,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将由您独自承担。

8.4 您理解并同意,因不可抗力使优音自服务服务发生中断,不视为北京优音违约,若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北京优音将予以免责。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8.4.1 天灾、疫情、战争、暴乱、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指令的变更;

8.4.2 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亦视为不可抗力;

8.5 您理解并同意,因以下事由导致优音自服务服务中断的,不视为北京优音违约,若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北京优音将予以免责:

8.5.1 北京优音在进行机房维护、设备检修、系统升级或优化时,需要中断服务;

8.5.2 由于您自身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终止,包括您操作不当、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软硬件故障等。

九、数据安全与保密义务

9.1 保护您的信息安全是北京优音的一项基本政策,北京优音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优音《隐私政策》来保护您的相关信息。所以,北京优音不会公开或透露您的资料及采集、存储、上传到优音自服务服务中的非公开信息,除非北京优音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9.1.1 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9.1.2 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时,遵守有关法律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向有关机关或第三方提供您的注册资料、您在优音自服务服务器或者网页上发布、存储、传播或北京优音优音自服务服务中采集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等;

9.1.3 北京优音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您提供云客服服务的相关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北京优音同等的保护您信息安全的责任,则北京优音可将您的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9.1.4保持维护北京优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9.1.5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您和社会大众的信息安全;

9.1.6 根据本服务条款、北京优音《隐私政策》或其他相关协议等北京优音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9.2 北京优音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相关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9.3您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并对帐号使用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

9.3.1将管理权限交予适当的人选,合理设定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

9.3.2要求帐号使用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帐号,注意信息安全和帐号安全,防止帐号被他人盗用而导致信息泄露;

9.3.3妥善保管注册帐号及密码的安全;

9.3.4您需要对帐号的使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用过程中如涉及敏感信息或者财务资金时,请务必确认对方的适格身份。

9.4北京优音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本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的监护人的同意。

9.5 您可自行对您的信息内容进行上传、删除、更改等操作。北京优音建议您应谨慎进行前述操作,在删除信息之前进行备份。

9.6 您保证,您采集、存储、上传到优音自服务服务中,或者由北京优音优音自服务服务采集的信息内容,为您依法收集、获取或产生的数据。您承诺上述所有数据已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取得相关数据主体的明示授权(包括告知相关主体其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并确保北京优音为提供优音自服务服务对前述数据进行采集、上传、存储、分析和分发等任何处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法、侵权或违反您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的情形。因您的数据的产生、收集、处理、使用等任何相关事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并且,北京优音有权随时全部或部分终止向您提供优音自服务服务,以及要求您赔偿由此给北京优音造成的全部损失。

9.7 您对于因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北京优音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相关技术、程序、资料、文档,协议内容、价款及及往来文件(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北京优音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保密协议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终止。

十、出口管制与制裁合规

您应遵守所有适用的由联合国、中国、美国及任何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所制定并执行的有关出口管制与经济贸易制裁方面的制裁决议、法律与法规(以下统称“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法规”)。您承诺,您不是前述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法规限制、制裁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被限制、制裁的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非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您及经您授权使用优音自服务服务的个人或实体不会通过北京优音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向被限制、制裁的对象提供受控的技术、软件或服务,或以任何方式使得北京优音违反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法规。

十一、知识产权

11.1 优音自服务的专利、版权、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与优音自服务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文字、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页面设计均由北京优音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北京优音提供优音自服务服务时所 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程序、资料、文档、界面设计、数据资料、账号等,其知识产权在全世界范围内均归属于北京优音未经北京优音书面同意,您不能为任何营利或非营利性的目的擅自复制、剽窃、传播、仿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该等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或以转让、出租、抵押、处置、许可的方式授权第三方实施、利用和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您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优音自服务服务的任何源代码。

11.2 优音自服务服务的名称、北京优音网站的Logo、“优音自服务”等文字、图形以及北京优音的其他标志等,均为北京优音之商标或美术作品(以下统称优音标识”)。未经北京优音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优音自服务标识及北京优音享有相关权利的其他标识以任何方式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使用优音自服务标识。

11.3 您应尊重北京优音和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权益,并保证在发生侵犯前述权益的违法事件时,保护北京优音及其雇员、股东、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北京优音保留在您侵犯北京优音/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权益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11.4 北京优音尊重知识产权,在获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北京优音可能在北京优音网站及相关宣传材料内、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您和您产品的名称、Logo 或商标用于宣传或推广用途。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北京优音网站的网页内容,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北京优音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北京优音将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格通知后依法尽快处理。

11.5 北京优音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您享有的各项权利。在优音自服务所含服务中,您可能需要通过发表文字、图形、音视频等各种方式向优音自服务平台提供内容。在此情况下,您仍然享有此等内容的完整知识产权。您在提供内容时将授予北京优音一项永久的、全球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许可,允许北京优音使用、传播、复制、修改、再许可、翻译、创建衍生作品、出版及展示此等内容,但上述授权内容不包括您的业务数据和声明保留知识产权的内容。

十二、法律的适用

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因本服务条款引起的或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任何纠纷的,您与北京优音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您同意将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并由3名仲裁员进行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在管辖约定内容上存在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十三、其他

13.1 本服务条款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构成您和北京优音之间的共识。北京优音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服务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北京优音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3.2 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北京优音及用户均应尽力使该条款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

13.3 北京优音有权以提前30天在北京优音网站公布或给您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关联公司。

13.4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解释本服务条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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